質檢總局關于
批準“八氧化三鈾中鈾同位素標準物質”等168種國家標準物質和換發標準物質
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通知
國質檢量函〔2015〕687號
各直屬檢驗檢疫局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(市場監督管理部門)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和《標準物質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現批準“八氧化三鈾中鈾同位素標準物質”等41種標準物質為國家一級標準物質、“甘油純度標準物質”等127種標準物質為國家二級標準物質(見附件1),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物質目錄(見附件2),并統一編號,頒發“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”和“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”。
經對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即將到期的標準物質進行復查,現批準“標準石英吸收池”等67種國家一級標準物質和“硫代硫酸鈉容量分析用溶液標準物質”等129種國家二級標準物質(見附件3)換發“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”。
附件:1. 國家標準物質項目表
質檢總局
2015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