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事指南 |
受理部門 |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處 |
辦理依據 | 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 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》 |
審批類型 | 行政許可 |
申請條件 | 型式批準: 1、申請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 2、本單位研制生產的樣機,一般不少于3臺,且符合《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和型式批準通用規范》(JJFl015—1002)管理要求。 3、能提供與計量器具新產品有關的技術文件資料; 4、取得指定型式評價機構出具的試驗結果通知書或型式評價報告。 制造許可: 1、具有與所制造計量器具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和檢驗人員; 2、具有與所制造計量器具相適應的固定生產場所及條件; 3、具有保證所制造計量器具量值準確的檢驗條件; 4、具有與所制造計量器具相適應的技術文件; 5、具有相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計量管理制度; 6、取得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,并具有提供售后技術服務的條件和能力。 |
申請材料 | 型式批準: 1、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申請書(三份); 2、申請單位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、復印件; 3、樣機照片; 4、使用說明書; 5、總裝圖、電路圖和主要零部件圖; 6、產品標準(含檢驗方法); 7、制造單位或技術機構所做的試驗報告; 8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復印件)。 制造許可: 1、《河北省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申請考核書》; 2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,新產品應提供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復印件; 3、企業法人資格證明(復印件),組織機構代碼證(復印件),檢驗人員證書(復印件),產品標準(企業標準須經省質監部門備案并在有效期內)。 |
辦理流程 | 1、企業遞交申請材料; 2、受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審核; 3、委托技術機構進行型式評價試驗或組成考核組進行現場考核,分別提交型式試驗報告、生產條件考核報告; 4、省級計量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、型式評價報告或現場考核報告進行書面審核,做出行政許可決定; 5、制發相應證書。 |
辦理時限 | 型式批準: 1、受理:收到申請資料后,5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受理; 2、委托:委托技術機構進行型式評價,接受委托單位10日內與申請單位聯系,做出具體安排。申請單位按要求向技術機構提供樣機和全部技術材料; 3、試驗:技術機構按其相關程序和試驗大綱進行試驗,一般應在三個月內向委托部門提交試驗報告材料(企業整改時間除外),如遇特殊情況需陳述原因; 4、審批:省級計量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、評價試驗報告或進行審核,15個工作日內做出行政決定(補正時間除外); 5、發證:準予許可的,5日內制發證書;不予許可的,制發不予許可決定書。 制造許可: 1、受理:收到申請資料后,5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受理; 2、組織考核:在10日內組成考核組并通知企業準備現場考核; 3、實施考核:考核組到企業進行生產條件考核,出具考核報告,考核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(企業整改時間除外); 4、審批:省級計量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、考核報告進行審核,15個工作日內做出行政決定(補正時間除外); 5、發證:準予許可的,5日內制發證書;不予許可的,制發不予許可決定書。 |
聯 系 人 | 孫久海 |
聯系地址 | 石家莊市中華南大街537號 |
聯系電話 | 0311—67568081 |
監督電話 | 0311—68568086 |
郵 編 | 050091 |
收費標準 |
收費標準 | 根據冀價行費字(1008)第62號文件收取 |